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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公开竞争性处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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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行装办  发布时间:2024-11-11 16:55:59 打印 字号: | |

为公开公正处置固定资产,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竞争性处置要求的意向竞价人参加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处置方式

现场竞价方式。

二、资产状况、交付标准及相关事项

(一)资产状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件)

竞价起始价(元)

竞价保证金

(元)

备注

1

2014年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

63

1060

0

详见附件

(二)交付标准:标的物一切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竞价人须自行察看和了解所竞价标的物之现状。

(三)相关事项

该批设备如需竞得人安排搬运人员以及运输团队进行作业,则竞得人负责设备的拆机,搬运,吊装,以及运输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竞得人须按照国家环保要求运输报废设备,在拆卸、运输,报废处理期间造成的一切环保问题均与出让人无关,全部由竞得人负责。

三、意向竞价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独立承担经营期间的民事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纳入诚信负面清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竞价;

(四)不允许联合体竞价;

(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411151000分;

(二)资格审查主体:万源市人民法院

(三)资格审查地点:万源市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室

(四)需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法人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价申请书(原件原色扫描件)(见附件1);

2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原件原色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原色扫描件);

4)意向竞价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原色扫描件);

5)承诺竞价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经营影响周边生活秩序、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原色扫描件);

(五)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11141700分;

资料递交要求:现场递交

(六)竞价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为意向竞价人对竞价规则及竞价资产状况无异议并全面接受,愿意遵照本公告内容参与竞价并承担因竞价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经济后果。

(七)意向竞价人有下列行为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价

1)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

2)未按要求现场竞价的;

五、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41111日至202411141700分止。

七、报名竞价信息

(一)报名时间:20241111日至202411141700分止;

报名地点:万源市人民法院710办公室

(三)竞价开始时间:202411151030分;

竞价地点:万源市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室

八、网上竞价规则

(一)竞价方式:现场竞价

(二)本次竞价采用增价方式。本次资产处置采用单独按照各标的物竞价起始价进行公开竞价。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竞价人逐轮应价,每次加价幅度为100元或者其整倍数,意向竞价人一经应价,不可撤回。最终应价最高的意向竞价人成为竞得人。

(三)凡参加本项目竞价的意向竞价人须认可本项目竞价起始价。意向竞价人的竞价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为认可竞价起始价。

九、成交通知书

竞价结束后,由法院出具成交确认书并在30内签订合同

十、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办公室0818-8615605

监督电话:政治部(督察室)0818-8613017

 

万源市人民法院

20241111

附件:固定资产处置公告 



 

来源:行装办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