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33个“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万源市法院与市检察院、公安局、禁毒办等部门加强部门联动,通过庭审进校园、发放禁毒宣传手册、设置宣传展板等方式,开展系列禁毒宣传活动。
6月16日上午,万源法院在旧院镇中学公开开庭审理周某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并当庭宣判,用“以案说法”的方式为该校1000余名师生送去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干部、社区群众50余人到场旁听庭审。
2018年,被告人周某某从他人手中获得一枚罂粟果,2019年10月将罂粟果种子非法种植在其住房附近的空地和斜坡上。2020年4月26日,万源市公安局民警发现已经开花的罂粟植株。经询问被告人,被告人当即供认系自己栽种。民警依法将罂粟植株全部铲除,经现场清点,共有植株1738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非法种植罂粟植株1738株,其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有自动到案、自首、认罪认罚等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综合全案的具体情况,当庭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闭门说教,不如现场说法。该案的公开开庭、当庭宣判,一方面打击了毒品犯罪,判决结果宽严相济,既体现了对涉毒品犯罪的坚决打击,又体现了对被告人的教育和挽救;另一方面也让禁毒宣传离校园更近,离青少年更近,引导同学们提高警惕,增强防毒拒毒意识。
庭审结束后,工作人员还向同学们发放禁毒宣传册,引导同学们学习禁毒宣传展板的禁毒知识,让同学们了解毒品的类别及危害,自觉做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