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万源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川1781执551号
申请执行人: 万源市霏林音乐酒吧。地址:万源市太平镇。
经营者:黄政元,男,生于1983年4月5日,汉族,住四川省万源市太平镇。
被执行人:万源市兰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地址:万源市太平镇。
法定代表人:吕帅,该司经理。
被执行人:周刚,男,1984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达川区檀木镇。
申请人万源市霏林音乐酒吧与被执行人万源市兰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周刚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四川省万源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10日作出的(2017)川1781民初172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万源市霏林音乐酒吧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万源市兰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赔偿款165889元、周刚支付赔偿款20736元。本院于2019年8月16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周刚已支付完毕。
执行过程中查明:
1. 2019年8月30日,本院向被执行人万源市兰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周刚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周刚已履行完毕,被执行人万源市兰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限期内未实际履行。
2、本院于2019年8月16日已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3. 2019年8月16日、10月30日、12月23日,本院多次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信息,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有多个存款账户,但账户内仅有少量存款,已进行了冻结。网查被执行人名下无车辆登记信息、无证券交易等信息。
4. 本院于2019年12月24日到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被执行人进行房产查询后发现其无房产登记信息。
5、2019年12月24日,本院前往被执行人法人吕帅户籍所在地四川省万源市铁锅厂进行传统调查并拘传,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法人吕帅原居住地的房屋已进行棚户区改造,调查中查实吕帅未在新棚户区改造后房屋内居住,目前吕帅下落不明。
6. 2019年12月247日,本院前往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实被执行人万源市兰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2017年、2018年已进行年报公示。
7.2019年12月20日,上述执行情况及信息,本院通过谈话方式将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处置的财产可供执行的调查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的经营者黄政元,并要求其提供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认可法院的调查结果,不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是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财产线索。本案执行标的165889元未能执行。
综上所述,因本案被执行人万源市兰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暂无可处置财产可供执行,经本院向申请执行人经营者黄政元释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本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未提供可处置财产可供执行的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当事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陈 磊
审 判 员 陈 武 雄
审 判 员 薛 红 兵
二O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李 作 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