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承办法官通过电话给被告做工作,被告偿还款项,故申请撤诉,请予批准”2月10日,万源法院民二庭法官潘孝文在手机上到了一份撤诉申请。
原告李某与被告杨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年初,原告以其本人名字帮被告杨某在万源市某通讯店按揭购买手机一部。后因被告杨某未向原告支付手机款,原告遂被迫帮被告向万源市某通讯店支付了按揭款。2017年9月,原告找被告催收,被告向原告出具了金额为5200元的欠条一张,并约定当月月底付清。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收无果,遂诉至万源法院。受理该案后,万源法院承办法官潘孝文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通过电话与原、被告取得联系,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耐心细致地进行调解疏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020年2月10日,被告将最后一笔款项支付给原告。
“潘法官,多亏了你这段时间的调解,他已经把钱给我还了,我不打官司了。疫情期间,你还不忘工作,辛苦了”原告李某在收到欠款后,第一时间向承办法官打去电话。原告通过微信向承办法官主动申请撤诉,该案最终撤诉结案。
近段时间以来,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万源法院在着力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移动微法院”小程序、“e调中心”等平台,开展远程立案、调解、开庭等诉讼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充分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诉讼权益,全面开启了“隔空”办案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