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 源 市 人 民 法 院
审判法庭车库出入口玻璃雨棚采购项目(第二次)
询 价 公 告
第一章 询价邀请
四川省万源市人民法院拟对“万源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车库出入口玻璃雨棚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编号:WYFY2018-4号
二、项目名称:万源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车库出入口玻璃雨棚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自有行政运转资金
四、项目简介:本次招标有关具体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询价公告。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有效法人资格。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相关资质、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六、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5月29日期间通过万源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www.scswysrmfy.gov.cn/)获取询价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5月30日14:00。
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开标地点:万源市东区古东关万源市人民法院八楼会议室。
九、本采购邀请在万源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www.scswysrmfy.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其他未尽事宜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省万源市人民法院
联 系 人:王斌
联系电话:0818-8615605
地 址:万源市东区古东关万源市人民法院
邮 编:636350
2018年5月25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
l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l 最高限价 |
12.0069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2 |
l 评审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4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
5 |
现场演示 |
无 |
6 |
投标人对询价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
自询价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
7 |
采购文件的解释 |
本询价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招标采购单位享有。询价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标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8 |
供应商询问、 质疑的对象 |
供应商对询价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万源市人民法院纪检组提出。 |
10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13 |
合同分包 |
不允许 |
14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15天。 |
15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 |
17 |
开评标工作咨询 |
电话:0818--8509911 |
二、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三)投标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四)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2、其他响应文件。
(1)报价函。
(2)技术、服务响应。供应商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3)商务应答。供应商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做出的商务响应。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递交响应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和询价文件的编号、包号(如有分包)与按规定获取(下载)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和询价文件的编号、包号(如有分包)必须一致,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成功缴纳规定数额询价保证金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四、开标和成交
(一)开标
1、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开标会主持人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向招标人提交响应文件并完成签到。
(2)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由供应商代表等当众交叉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宣布检查情况。
(4)开标。主持人宣布有效参加投标的情况。工作人员做开标记录。在开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供应商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场。
五、投标纪律要求
1、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采购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询价;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1)-(5)项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成交无效。
2、供应商违法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1、供应商询问、质疑对象
(1)供应商对询价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及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
(2)供应商对询价文件中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提出询问的,应当有明确的询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质疑书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十一、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4、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注: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供的相关资料
(1)质疑书正本1份,副本2份(如果涉及更多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6)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
详见招标控制价评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