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快立,第一时间就地立案。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维护旅游市场正常秩序,该院于2016年6月在白沙镇挂牌成立了万源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针对八台山风景区内人口流动量大、纠纷频发等特点,投入20万元在八景山风景区设立八台山风景区旅游环保巡回法庭,配备办公设备和人员,开辟“绿色通道”,允许原告口头起诉,由驻庭法官记录在案,对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免交诉讼费,就地立案,所有案件均在30分钟内办理完立案相关手续,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
二是快审,第一时间就地审理。针对旅游纠纷多发在节假日的实际,景区巡回法庭建立员额法官“假日不休,假后补休”的特殊工作日制度,确保10分钟内将案件分配到法官手中,并在纠纷现场,第一时间调查取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分别适用小额速裁程序或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截止目前,该庭共审结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非诉行政案件、景区旅游纠纷近30件,为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万源”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快结,第一时间就地调解。建立景区巡回法庭与旅游主管部门、相关环保机关、派出所的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各自的职能资源,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的协调作用,在纠纷发生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就地调解。针对游客流动性大的特点,利用信息化手段,配备相关远程视频设备进行调解,并将视频资料及时存档。目前,该庭参与景区旅游纠纷调解20余起,为景区提供建议、意见10余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快执,第一时间就地执行。采取快速、灵活、就地、联动的方式执行。案件审结后,要求被执行人尽量当庭兑现;不能当庭兑现的,灵活约定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或提供执行担保财产;积极争取环境资源行政执法部门的支持和配合,采取强制性执行手段,确保执行到位。截至目前,当庭兑现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