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万源法院“四举措”审好毒品犯罪案件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03-29 14:25:56 打印 字号: | |

        一是抓重点、严打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该院在毒品案件审判中,以“打团伙、摧网络”为目标,以打击毒品惯犯、累犯、向多人或多次贩卖、诱使多人吸毒等为重点,坚持从严、从重处罚原则;严惩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毒品犯罪行为。2015年以来,该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8件38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6人,判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判处涉毒犯罪国家工作人员2人,其中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保持打击各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

        二是善分析、慎适用,全面确保审判质量。及时查阅侦查卷宗及食药监局所制定的毒品名录,确定涉案物质毒品性质,正确界定毒品概念;通过行为人的有罪供述、相关证人证言、视频监控等证据直接证明,或利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来推知其主观明知,科学认定主观故意;根据相关会议精神,对于特殊案情经理性分析,依法认定未遂,厘清既遂、未遂问题;科学适用宽严相济政策,对于自首、立功或从犯、帮助犯、胁从犯等,客观认定从宽情节,依法从宽处理,以达到正确处理毒品犯罪、分化瓦解犯罪分子的目的。

        三是勤沟通、多联动,合力提升禁毒实效。注重与侦查、公诉机关以及社区居委会的有效联动,促使证据收集规范、全面;健全毒品犯罪问题研究联席会议制度,就毒品犯罪的新问题、新特点进行商讨,统一认识。充分发挥司法建议职能,及时向公安机关发送司法建议。2015年以来,该院就毒品犯罪问题共召开5次座谈会,发送涉毒案件司法建议3份。

        四是防源头、拓平台,努力营造反毒氛围。将“6.26”禁毒日、“12.4”宪法日等作为重要宣传节点,2015年以来,连续3年组织法官走上街头、走进校园开展普法宣传5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开展毒品案件集中宣判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校学生和普通群众300余人参与旁听;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就禁毒、拒毒、防毒知识进行现场问答,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坚持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利用该院官网及微博、微信客户端,以醒目字样、图片全面宣传禁毒法律法规,拓宽宣传覆盖范围,受众人数达1800余人。此外,还发布毒品案件相关案例2篇,调研报告3篇,及时分析总结毒品案件的新特点和发展趋势,为决策提供参考。

责任编辑:审管办